甘肃新闻 兰州市 嘉峪关 金昌市 白银市 天水市 酒泉市 张掖市 武威市 定西市 陇南市 平凉市 庆阳市 临夏州 甘南市
地方网 > 甘肃 > 甘肃新闻 > 正文

甘肃省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制度 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2018-07-27 01:0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张丽丽)7月26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2012年2月28日颁布的《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省、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所属行业费率档次内,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建立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市(州)和省直行业(企业)按上年度缴费收入决算的10%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全省统一调剂使用。市(州)和省直行业(企业)基金出现缺口时,可申请省级调剂。全省建立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制度。按照当年上解省级调剂金的10%提取储备金,用于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和参保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总额控制在基金累计结余的10%以内。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如果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因工伤职工退休或者死亡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新闻推荐

巩宁当选省第七届篮协主席

7月24日上午,甘肃省篮球运动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会议在兰州召开。来自全省各地170多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选...

甘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肃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甘肃省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制度 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