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级政府要在县、乡、村、矿业、工厂、机关、学校、企业的广大群众中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制定预案,落实责任。要事先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3.发生暴雨,高度警惕。降暴雨时,要时刻观察房屋周围的溪河水位和山体有无异常。特别是晚上,更应十分警觉,随时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4.及时预警,迅速传递。观测到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的降雨量,要立即采取鸣锣、放铳、打电话、广播等预先设定的报警措施,迅速向可能受威胁的居民传递警报信息。
5.山塘水库,加强防范。发生大暴雨时,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水位、渗漏等情况的观测,如有异常,要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
6.遭遇山洪,果断躲避。
(1)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着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
(2)泥石流发生时,不要沿泥石流沟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
(3)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坡体两侧跑。
7.组织转移,有条不紊。
安全转移要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要事先制定转移路线和地点,落实撤离组织人员和责任。
8.洪水围困,理性求救。
遭洪水围困,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寻求救援;无通讯条件的,要想办法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同时要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9.住宅被淹,有效避险。
低洼处的住宅遭洪水淹没或围困时,通常有效的办法是:一是安排家人向屋顶转移,二是想方设法发出呼救信号,三是利用竹木等漂浮物转移到较安全的地方。
10.住宅基地,合理选择。
建房应选择在平整稳定的山坡和高地,要远离河滩及沟谷等低洼地带。
11、修路架桥,科学选线。
修路、架桥等,要避开山体易滑坡、崩塌区域,特别是不能侵占溪河滩地。
12、行洪河道,严禁弃渣。
严禁向溪流倾倒垃圾、工程渣土等废物废料,堵塞河道,严禁侵占河流滩地。
13、自然生态,人人保护。
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毁林开荒等破坏自然生态行为。
(据甘肃省山洪灾害防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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