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6月26日电(记者王博)截至目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4宗持证矿业权已完成退出89宗,占清理退出总数的61.8%。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还对涉及矿产开发的地方性法规、文件进行复查修订,避免立法层面“放水”的情形再度发生。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忠民介绍,在已退出的89宗矿业权中,探矿权62宗、采矿权27宗,以注销或公告废止方式退出75宗、扣除方式退出6宗、补偿式退出8宗。
“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带给我们的最大教训,就是没能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王忠民说,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已对《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部分逐条修订完善并印发执行,还对2011年至2016年印发的141个文件、代拟的8个地方性法规逐一进行复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祁连山沿线市县政府采取封堵探洞、回填矿坑、拆除建筑物以及种草、植树等综合措施,推进祁连山保护区内144宗持证和111宗历史遗留无主矿业权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位于外围保护带的177个历史遗留无主矿山计划分3年时间完成恢复治理。
借鉴祁连山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的经验,甘肃省政府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目前,全省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地内662宗矿业权已清理退出5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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