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收购的兰州恒泰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277.23万元,其中:本金2095.86万元,利息181.37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债权资产:该公司贷款本金2095.86万元以房产抵押;梁丽萍、樊晓辉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本金2095.86万元。欲了解抵押及保证人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25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931-8731361
传真:0931-8731361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地址: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统办2号楼9楼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联系人:刘明煜
联系电话:0931-841877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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