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府部门自行受理向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转变,实现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确保2018年5月底前基本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科学设置若干综合性受理窗口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优化窗口布局,分类增设或整合设置若干综合性受理窗口,专门负责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要件受理、转办催办和结果送达;对年办件量少、与其他事项关联度低的办理事项,可设置“其他事务代办”窗口。综合性受理窗口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受理,线上主要负责网上登记和实时转办,线下主要负责会商协调和申报材料审查。现阶段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市场监管、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等综合性受理窗口,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窗口设置。
制定公布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
各地要充分吸收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成果,制定公布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引。重点规范申请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彻底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奇葩证明”,消除“×××等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要从群众办事的角度,着力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群众需要“多次跑”“多头跑”事项的标准化,进一步打通部门之间办事环节,建立一体化的工作规范和办理流程,实现无缝对接、集成办理。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梳理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
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向基层延伸
切实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延伸,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前台统一受理,县、乡镇(街道)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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