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秀睿) 春节自驾已成为很多人的选择,而高速公路就成了必经之路。据统计,4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全部违法总数中占有较高比例,给出行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为此,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逐一详解其危险性和处罚标准,提示您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必须将安全守法放在首位。
1.占用应急车道
处罚标准
● 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2.随意停车
处罚标准
●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3.超速行驶
处罚标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警告
●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12分,罚款200元
● 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记12分,罚款500元
● 超过规定时速70%的记12分,罚款1000元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 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处罚款的记3分,警告
● 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罚款200元
● 超速50%不足70%的记12分,罚款500元
● 超过规定时速70%的记12分,罚款1000元
4.疲劳驾驶
处罚标准
●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依法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元,记6分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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