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传来好消息:从今年11月1日零时起,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2017版甘肃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乙类药品报销比例报销。
记者了解到,今年国家人社部公布了36种谈判药品。这些药品大都属于价格昂贵、疗效确切、临床必需的药品。包括了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抗肿瘤靶向药物,以及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药物。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
此次甘肃省将36种谈判药品统一纳入《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纳入医保目录的谈判药品,其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费用,各地按本统筹地区乙类药品报销比例报销。按照相关规定,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网上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不得网下采购。已经纳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和未纳入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药品网上资料维护,并按照“两票制”要求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同时,为了保障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真正惠及更多的患者,甘肃省还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殊用药管理,暂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同时,鼓励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谈判药品,其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采购价格,医保部门纳入门诊统筹、特殊疾病门诊补助或个人账户报销范围。
据介绍,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甘肃省医保目录,意味着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两重“福利”,不仅这些药品的价格下降,还可享受报销,尽管按医保目录的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因各地医保政策有所不同,但最终患者自费部分都将大大减少。
(据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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