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牧厅印发了《2017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兼顾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事劳动作业的专业技能型农业劳动力和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专业服务型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时间不同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两类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培育工程自项目下达之日起至当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阶段的培育任务,次年2月底前完成认定管理等工作。(据《甘肃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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