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办法》指出,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办法》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必须通过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办法》指出,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列明项目备案所需信息内容、办理流程等,提高工作透明度,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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