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她有没有看到四太太那看似沉默的挑衅?
阿银色摇摇头。
那么对三太太呢?那个总将自己打扮成戏子的女人?
她又摇了摇头。可接着又说:“戏曲是一门艺术。”
那喜不喜欢厨子的手艺呢?
她依然摇头。
我问她还不喜欢什么?
“你的傻笑,无来由的傻笑,你不会是有什么毛病吧?”
我问她除了我的傻笑她还不喜欢什么?
她说:“干亲,不晓得你们要我认一门怎样的干亲。”
我说这正是我担心的,他们总不至于让你认贼作父吧!她被逗笑了。
这天,我带着阿银色去了我们的银矿。路上阿银色问我要去哪里?我说去为她认干亲,她信以为真,竟勒住马不肯再走了。我说:“骗你的。”她才打马跟了上来。我们策马奔跑,很快阴山在我们的视野中出现了,等它在我们的视线中变得清晰起来,又高大起来时,我们不由得放慢了步子。天有一点阴,沟谷里有氤氲的雾气蒸腾,这更使阴山遮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我让阿银色看那簇拥的山体像什么?
她没看出像什么。
我告诉她那是阴山。
她说是敕乐川,阴山下的阴山吗?
我说肯定不是。
她说那会是哪个阴山?
我说是我们甘肃的阴山,是石镇的阴山,也是我们贺家的阴山。
突然她高声叫道:“很像一个乌龟呀,一个缩头乌龟!”
这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它怎么会是一只乌龟呢,从哪个角度看它都不会像是一只乌龟的。她是怎么看的,难道只看到了迷漫的潮雾,而忽略了迷雾下的实质,我说:“你不觉得它更像是女人身体的一个部位。”
她好奇地问:“像哪个部位?我怎么看不出?快告诉我,到底像哪个部位?”她认真地观察着,或者说是仔细地琢磨着,突然,她的目光凝滞不动了,表情却变得真挚起来,“老天,这真是不可思议,这太神奇了,它竟如此神似。”我敢相信,有那么一刻,她被那奇特的山体感染并打动了,但紧接着,她的脸就涌上了潮红,像天边的一抹云霞渐渐扩散开来。她说:“怎么会,你们这里人胡联想,你们这里的人好无聊。”她是为那暴露的女人隐私感到了羞涩。我以为城里的姑娘都是很开放的,想不到阿银色还这么传统,面对一个形似的山体也要难为情,这是我所没料到的。后来我又让她看了那碧绿的能照得见人影子的池水,阿银色的表情就更不自然了,我说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她说是我们给予了这山体一个龌龊的名字,就阴山这个名字是否龌龊我还想和她做进一步的探讨,她却如何都不肯再阐述自己的观点了。
就在这时,我们的管家迎上来了,“是少爷来了,我老远就听到了马蹄声,知道是少爷来了。”我问他何以晓得就是我,而不是其他人。管家脸上是生动的献媚:“也只有少爷的马蹄声才这么不紧不慢富有节奏,而其他人,要么焦急,要么仓促,都不是少爷这么轻巧,所以一听到马蹄声我就晓得是少爷来了。”这个忠实的小老头儿,自从银矿开采以来,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让一个男人长时间在女人的“器官”里待着,实在是太晦气了,看看他苍白且萎靡不振的脸色,我就知道他的日子有多么难耐,真是难为他了。管家用很惊奇的目光去看阿银色,也难怪,我还从未随便领过哪个女人。管家说:“这个姑娘是少爷的朋友吧?”我相信我们的管家是很敏感的,他一定猜得透我和面前的这个姑娘是什么关系,果然,他从我自负的表情中得到了答案。“那么说是未来的少奶奶了!”管家就有些讨好地为阿银色牵马。而史密斯,那个金发碧眼的来自美利坚合众国的家伙,他的表现就更直接,史密斯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是恭维阿银色,他说:“贺少爷,你的情人很美丽。”他的话让我十分骄傲,我故意又问他一遍:“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你可不可以再说一遍?”
他说:“她很迷人,你的情人。”
那正是我想要听到的赞誉,想不到这个外国佬也很会讲话,这之前我还以为他除了科学什么都不懂。我正要夸他几句,他又卖弄起他的母语来了,他嘴里像含着一块嚼不烂的鸡骨头。我脸上的茫然告诉他根本听不懂他叽里咕噜的近似于乌鸦鸣叫的母语。
他忙换成了我们的语言:“贺少爷,我可是好久没有见到你了,你把我这个老朋友忘了吗?”
阿银色附在我耳边说:“外国人说话怎么都这个腔调,难听死了。”史密斯刚才夸她时用了同样难听的语言,她可没觉得难听。尽管这样我还是完全赞成阿银色的说法,他说话岂止难听,就像一个咿呀学语的婴儿。
“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的情人,贺少爷竟有这么美丽的一个情人。”
我自然是无可奉告。
他遗憾地耸了耸肩。
其实我领阿银色到阴山来,并不是要告诉大家她将是贺家的少奶奶,只是想要她看一看阴山,看一看银矿,是要向她炫耀一下我们贺家的实力,这一切我想她已经看到了。为了让她对我们的银矿有更深入的了解,我还让她看了史密斯绘制的那张银矿开采图,这样一来,史密斯的科学又发挥了作用,他又对我们滔滔不绝地讲起矿脉的分布来了,并告诉我银矿已经开采到了什么位置。我看到这个共结着24棵葫芦的藤蔓中的16颗已经被我们摘取了,我们就要接近那个鸡窝层了,我想我们接下来是要开采那个鸡窝层了。史密斯却否定了我的推测,他是先要把所有的葫芦摘完,才去端那个鸡窝,鸡窝自然是要端的,但是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先摘取葫芦。阿银色问我摘什么?我说摘葫芦,她说什么葫芦,葫芦在哪里?我说葫芦就在阴山下面,在地底下。她说葫芦不是结在藤蔓上的吗,怎么会在地底下?她的话把大家都逗笑了。
我领阿银色去了选矿厂,工人们正在筛拣着从井筒里运上来的矿石,阿银色有些不相信这石头里能提炼出银子,那诱人的银灰色金属会出自这些不起眼的石头,她随手拾了一块,那石块的分量让她感到诧异。
要离开银矿时,见几个矿工正从矿井里出来,我一眼就认出了走在前面的仓宝,他的身材更显得魁梧了,黑黑的脸庞给人的感觉永远是那么淳朴,我没留意挂在他脸上谦虚的笑容,却被他捧在手里的一样东西吸引住了。其实那就是一块石头,可它太特别了,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形状,也为它特有的诱人光泽,那东西与所有能发出光泽的物体都不相同,当然,它的光泽并不比我送阿银色的夜明珠更具魅力,但却给了我与夜明珠相同的诱惑,这东西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史密斯把那块石头称之为水晶矿体,而且是一块紫色的,十分罕见的水晶簇。史密斯用他的科学对水晶作了一些必要的解释:水晶是游离于岩浆中的二氧化硅在高温下结晶形成。一般来说是无色透明的并有一定几何形状的石英晶体,因含其他金属元素(色素离子)而呈现出各种不同颜色。实际上,自然界中的水晶很少结晶到理想的形态,首先是自由空间不允许。水晶的一头总是长在一个壁上,这就使水晶晶体很难长成两头尖的。其他例如熔岩中硅和氧的供给是否及时,外界温度、压力的变化等,都是影响晶体的形态。天然生成的绝大多数水晶晶体都是一个六边形柱,顶端有一个六棱锥。很多水晶密集地生长在一起,叫晶簇。就像我们所看到的这块晶体。瞧啊!这就是史密斯的科学,他的科学从何而来不得而知,但却无所不能。阿银色比任何一个人更加信服。说到水晶,我想大家并不陌生,那是一种无色透明的结晶石英,我们家就有不少水晶雕饰的物品,比如图章,一些大小不等的,造型各异的图章;太太们身上的一些小的挂饰;我们供奉在堂屋佛龛里的一尊观音雕像,镇长手里经常把玩的一对球体,都是水晶制成的,可见水晶有着它普遍的用途,这种洁白无瑕的矿物质是较容易引起人的兴趣,并被人所接受的,可是我眼前的这个被史密斯称之为晶簇的物体,无论是造型和色泽都是我所陌生的,那不加雕饰的自然曲线,极富个性的整体,完全就是一个小的山水盆景,其层面刀劈斧凿般的陡峭,有着脱俗华贵的气质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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