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在甘南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甘南州全面完成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对码工作,确保于2月28日24时完成新版药品目录切换工作,从2021年3月1日起在甘南州统一正式执行。
据悉,2020年12月国家公布的《2020年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800个,其中,西药部分1264个,中成药部分1315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221个(含西药162个、中成药59个)。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甘肃省调整的44种有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和27种民族药品继续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原省级增补药品中第二、三批消化期药品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完成消化,消化期结束前,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药品目录》内甲、乙类药品按各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执行;甘肃省调整增加的民族药品按乙类药品支付;《2020年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和甘肃省调整的中药饮片按甲类药品支付。
《2020年药品目录》是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甘南州执行全省统一标准。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限定,《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严格执行《2020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加快甘肃省暂保留增补药品的消化调出工作,促进甘肃省医保用药范围与国家基本统一。
新版药品目录在药品品种上涵盖了绝大多数临床必需的药品,不仅减轻了广大参保人员药品费用负担,而且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把更多救命救急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周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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