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记者马云)为深入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近日,合作市委组织部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行“一小时工作法”,着力锻造组工干部敢担当、善作为的优良作风。
“一小时工作法”分“上限一小时”和“下限一小时”。作为上限时,合作市委组织部明确规定组织系统召开各类会议、点上开展督查指导、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办理党员干部有关组织人事事项等工作中,要把准要素、准备充分,保证在一小时内完成或办结;作为下限时,要求组工干部在基层调研、考察考核、访贫问苦、学习研讨、环境整治等工作中,要强化担当、耐心细致,原则上每次不能少于一小时。“上限”超过一小时或“下限”不足一小时,需提前向部务会报告或者事后向部务会作出说明,并将组工干部执行“一小时工作法”纳入干部日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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