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2014年1月从我这借了8万元,当时约定6个月后归还,未约定利息,出具了借条给我。到期后,我曾多次向对方索要,但他到现在仍未还钱。现在,我想起诉要求对方还钱,能要求他支付利息吗?
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大彩: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这位市民的经历中,当事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颍州晚报记者 杨治好 通讯员 程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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