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新闻 界首新闻 颍上新闻 临泉新闻 阜南新闻 太和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阜阳市 > 颍上新闻 > 正文

无端怀疑说坏话携带凶器去杀人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8-08-16 11:27   https://www.yybnet.net/

仅仅是怀疑他人说自己坏话,既没有亲耳听到,也没有事实证据,便记恨在心,报复伤害他人。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7年暑假期间,李某为就近上学租住在颍上县慎城镇某小区某室4号房间,被害人王某租住在该室2号房间。李某无形中认为王某在背后说他坏话,怀恨在心。2017年8月29日凌晨3时许,李某手持水果刀潜入王某租住的2号房间内,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刀猛割王某颈部,王某痛醒后起身反抗,争夺李某水果刀,在争夺过程中,李某左手部被刀割伤,王某亦多处受伤。李某因手部受伤出血需要处理,离开王某房间时,为防止王某报警呼救,还将王某电话、手表拿走,并将王某房间门反锁。后李某因手部受伤失血过多倒在其母亲租住的该室1号房间门前,被送医救治。当日凌晨6时许,被害人王某从房间窗户求救路过群众,才得以被送医救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颈部疤痕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颈部气管损伤、体表疤痕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李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事发后李某近亲属与被害人王某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王某经济损失3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因琐事对被害人王某心生记恨,趁王某熟睡之际,持刀割划王某颈部,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李某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构成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李某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斌·

新闻推荐

阜阳市开展庄台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把“民生洼地”变为“生态宜居高地”—— 沿淮庄台美丽蝶变

本报记者冯启俊8月11日,省委书记李锦斌在阜调研时来到颍上县王岗镇淮罗村二罗台庄台,实地查看庄台综合整治工程后高兴地说,...

颍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颍上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无端怀疑说坏话携带凶器去杀人)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