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新闻 界首新闻 颍上新闻 临泉新闻 阜南新闻 太和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阜阳市 > 颍上新闻 > 正文

操作机器不当工人双手被锯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8-08-13 10:56   https://www.yybnet.net/

7月14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孙某、朱某赔偿原告卞某损失535373.60元,被告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卞某、李某均受雇孙某、朱某在颍上县盛堂乡某村合伙开设的木材加工厂(无营业执照)。2016年10月26日14时许,卞某在加工厂工作期间清理机器时,李某因操作机器不当,擅自将木材加工机器打开,造成卞某双手被机器压住,电锯将卞某的双手锯掉。

卞某受伤后,被送往中国中铁阜阳医院抢救治疗,后又到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住院235天,花费医疗费187507.51元,期间朱某、孙某支付治疗费86000元。2017年9月1日,卞某的伤情经安徽公平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伤残等级构成五级伤残。孙某申请对卞某的伤情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安徽天正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结论为:1、伤残等级构成五级伤残;2、需部分护理依赖。后因赔偿问题,卞某将朱某、孙某、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因操作机器不当,擅自将木材加工机器打开,是卞某受伤的根本原因,其存在重大过失,其雇主孙某、朱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应当与其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依法酌定孙某、朱某共同承担90%的责任;卞某没有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酌定承担10%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卞某的赔偿清单,卞某的损失范围和数额合计为690415.11元,扣除已支付的费用,法院判决孙某、朱某应赔偿535373.60元。 ·李斌·

新闻推荐

颍上县西三十铺镇卫生院改善就医环境 让群众在家门口放心看病

本报记者宋玉洁通讯员武万勇作为一家位于乡镇的基层医疗机构,颍上县西三十铺镇卫生院注重提高诊疗技术,完善硬件设施,改善就...

颍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颍上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操作机器不当工人双手被锯)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