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一般房屋如果被他人损毁,按价赔偿即可,但颍上县谢桥镇刘桥村的老张最近遇到了“非一般”的房屋被损毁,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困扰了他一个多月。
说起这件事,还得从他的老岳父讲起。他妻子是岳父岳母的独生女,岳母走的早,岳父一直活到2005年90岁时去世,生前一直是他和妻子照顾着。
他岳父在谢桥镇郑庄村有一处三间农房,红砖瓦顶,岳父生前曾写过一份协议,说等去世后这处房屋归他所有,但后来这份协议被他弄丢了。丢了就丢了,他也没怎么在意,反正他妻子是岳父的独身女,这处房屋属于他妻子继承,这没什么问题。
因为他一直在上海打工,这处房屋就一直空置着。没想到2018年2月6日,房屋竟然被人驾驶一辆客车撞倒了。撞倒之后,他想让肇事车主重新把房屋建起来,可人家也没有答应,到现在没有任何处理意见,他很郁闷,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记者咨询相关专家后得知,由于老张和他岳父不是一个村的,也就是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老张岳父去世后,老张及其妻子只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不能获得房屋所占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其岳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老张可以居住在该房屋中,一直到该房屋无法继续居住或者自然灭失,房屋灭失后,土地归其岳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老张如果想重新在该土地上建房,必须逐级审批,取得相关许可方可动工,但由于老张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批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撞倒老张岳父房屋的车辆是客车,一般都会在保险公司承保,记者咨询了保险业一位资深人士,她说,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一般会到现场定损,对老张岳父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之后,如果肇事司机和老张都没有异议,保险公司就会赔付;如果老张认为评估低了,或者肇事司机认为评估高了,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如果几方都没有异议,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赔付,如果有人对评估公司的评估不认可,那就只能走司法途径,保险公司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赔付。
由此可见,老张的事还是比较复杂的,但老张应该一码归一码,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房屋不是他想建就能建的,按照法律规定向肇事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才是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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