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讯 颍上县法院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十分重视涉计生国策非诉案件的执行。日前,该院强制执结一起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王某夫妇在2008年2月因超生二胎,县计生委于2013年12月作出处罚决定,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6190元。其既不向上级机关申诉,也不向法院起诉。2014年4月3日,县计生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执行人员向王某夫妇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夫妇俩置若罔闻。
9月3日上午9时,执行人员带领法警来到王某夫妇的饭店,考虑丈夫王某是饭店大厨,为不影响营业,要求妻子张某到法院解决该案。张某到执行庭后,死活不承认自已有两个孩子,不惊不惧,显得十分委屈。在一旁的计生人员亮明其超生证据。抵赖不掉,她又质问计生人员,为何本村超生三胎、四胎的都不处罚。执行人员向其宣传法律和国家政策,她才稍微平静下来,承认二孩已送人,但表示没钱,愿意去拘留所。
执行人员又电话联系张某的丈夫王某,责令其在11点钟将执行款送到法院,但王某表示一时难以筹到近3万元,资金被装修饭店时所占用。执行人员又与计生人员协商,一是如果王某当天完全履行该案社会抚养费本金,可以免除其滞纳金;二是先交一半,剩余的找有经济能力人作为担保人。王某考虑再三,却说自己愿意替张某蹲拘留所。鉴于王某夫妇抗拒执行,经向院领导汇报,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
正当执行准备将张某带上警车时,王某看执行人员要动真格的,不再坚持自己去蹲拘留所,请求执行人员宽限半小时。不一会,王某的一名亲属拿来执行款,缴纳了26190元社会抚养费和案件执行费,被执行人被解除强制措施。
目前,该院对全县其他乡镇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李斌)
新闻推荐
11月17日下午,颍上县夏桥镇境内发生感人一幕:当日下午4时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四轮在102省道行驶时,由于转弯过急,加之机器突发故障,小四轮侧翻,刘某被压在车下动弹不得。正在附近巡逻的颍上县公安局交警...
颍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颍上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