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讯 小燕通过微信结识了被告人李某,两人多次聊天后约定见面,结果小燕惹祸上身。日前,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微信好友见面后女子被强奸案。
已婚的小燕(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在微信上加了一名男子,竟然因此招来了一场噩梦。2013年7月初,一名自称认识小燕婆家姐姐的男子主动加了小燕的微信,小燕通过了验证。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两人经常聊天,说了很多心事。 7月8日,对方提出“见面叙叙话”,小燕答应了。当天11时许,小燕来到某宾馆的203号房间。小燕刚进门,李某便反锁了房门非礼小燕。小燕奋力反抗,李某使用暴力手段将她制服。事后,李某又使用手机拍摄了小燕的裸体视频,要挟其不要报案。当日12时许,离开房间后,小燕担心李某以视频相要挟,便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丈夫。当日14时许,她跟着丈夫去报了警。
警方经过调查后,于2013年8月1日中午,在李某的家中将李某抓获。李某现年50岁,颍上县人。曾因赌博罪于2007年11月23日被浙江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08年刑满释放。颍上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并且属于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李斌刘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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