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颍上县于2012年7月出台了 《颍上县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意见》,对在全县区域内新增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每亩30元予以补助;对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每亩20元一次性予以补助;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村(社区)、个人,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面积5000亩以上(每块集中连片不低于1000亩)的乡(镇)或村(社区),给予5万元奖励。此外,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助;对成立并规范运行的各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凡为分散的种粮农户开展统一育秧、耕、种、收全程服务以及全程统一植保服务并在县内注册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其在县内实际服务的面积,分别给予每亩50元、20元的补贴;对在县内建有设施的水稻专业育秧工厂,且服务面积在1000至5000亩的给予每个育秧工厂2万元的补贴,服务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个育秧工厂4万元的补贴;对发展机械化育插秧面积占水稻栽种总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的乡镇给予3-5万元的奖励。 (本报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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