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听说“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可是当自己真正去投资加盟某项生意时,往往只看到了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其中的风险。近日,颍上县迪沟镇一读者向记者诉说了其加盟时遇到的一起骗局。
汤军(化名)家住迪沟镇经济开发区,今年5月,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家北京的香薰用品公司面向全国空白县区招聘加盟代理商的广告。广告中宣称了加盟的种种好处,承诺利润丰厚。想干一番事业的汤军看到广告后拨打了广告中的加盟电话。
“一位姓刘的女经理自称是专门负责阜阳地区的。 ”汤军回忆说,刘姓经理态度十分热情,经常打电话给他。刘经理在电话中对汤军说,他刚好赶上了公司的一次活动,只要预存2000元钱就能享受到各种优惠,包括提供更多的香薰产品和更多的经营指导,还承诺帮汤军找好店面,安排装潢。
5月16日,汤军将2000元活动预存款打入对方账户。但钱汇过后,对方的态度马上180度大转弯。
“态度变化明显,判若两人,承诺的找好店面也迟迟未能兑现。 ”汤军告诉记者,他想在离家近一点的开发区找门面,但是对方却执意在颍上县城找。 “我家离县城太远了,不想去,不打算加盟了,想讨回2000元预存款。 ”但对方明确表示不退款。
近几年来,部分企业利用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急于创业、发财的心理,打着特许经营、加盟代理的幌子,对这些创业者进行虚假宣传,套取加盟费用;也有些企业收取加盟费却不予以兑现承诺;有些公司与创业者签订对其十分有利而对创业者十分不利的不公平合同,一旦合同签订、费用交完,在履行合同出现纠纷时,这些公司立即翻脸,拿合同指明是创业者先违反合同,而不退还创业者的加盟款项。加盟创业,特许经营目前陷阱较多,而且多数创业者的经济损失难以追回。
汤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仅仅从电视广告上看到了宣传,并没有实地到位于北京的这家公司考察。对此,本报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韩宝律师提醒说,加盟投资一定要理性,不能一时冲动,看到广告中的宣传而盲目投资。对于加盟代理一些企业时,首先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如果是新产品,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前期调查,有必要时一定要到厂家实地考察。
同时,要签订详细的加盟协议,约定权责,避免产生纠纷时扯皮。 “一些加盟合同条款明显对投资者不利,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斟酌。 ”韩律师同时提醒,投资者要妥善保管加盟手册、宣传资料等书面文件,一旦将来出现纠纷,作为维权的关键证据。
本报记者 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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