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农民万青永、刘云章和朱氏牧业公司(位于霍邱县)合作养奶牛,双方签定协议后几个月来,不仅没赚到钱,还亏了不少,万青永、刘云章两位养殖户想中止协议,停止合作,可对方要求两人各拿出5万元违约金。二养殖户想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利这样讨要违约金。
万青永和表弟刘云章共养了70多头奶牛。去年8月份之前,他俩和阜阳市颍泉区一家公司合作。合作情况是,他们利用这家公司的场地养奶牛,对方回购牛奶,奶价为每公斤3元或3.1元,对方回购后再出售给伊利集团公司,双方合作得一直挺好。去年,朱氏牧业公司负责人朱大彪多次到阜阳找他们,诚恳地邀请两人与其合作,当时,朱大彪话说得很“漂亮”,说就是自己吃亏,也不会让他俩吃亏,并口头承诺,公司回购的奶价不会低于每公斤3元,每月20日之前结款。
万青永告诉记者,他们轻信了朱大彪的话,于去年8月将奶牛运到朱氏牧业公司。合作开始后,他们发现情况并非如朱大彪所说。公司收购牛奶,每公斤只给2元多钱,且还拖欠奶钱。不仅奶价低,拖欠奶款,公司提供的养殖环境也不好,兽医技术差,导致母奶牛配不上胎,怀孕母牛经常流产,常有奶牛死亡,至今已死了十六七头。今年1月10日,双方又再次签定了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奶价以伊利集团公司的收购价为标准,但要扣除每公斤0.4元的管理费以及运费等。尽管签了协议,公司收购的价格还是每公斤2元多。现在,二养殖户已经亏损了近20万元.。二人不想再养奶牛了,不再和对方合作,可是朱大彪说除非他们每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否则就不能变卖奶牛。对方为了阻拦他们卖奶牛,找人威胁他们,还动手打了他母亲。 “我自己的奶牛,怎么不能买呢?我养牛都亏本了,哪有违约金给他啊。再说,协议又没规定中止要支付违约金,他凭什么向我要这笔钱? ”
朱大彪对此有何说法呢?他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公司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将两家养殖户请到公司来经营。双方签定协议时,万青永认为今后奶价会上涨,不愿意签订固定价(每公斤3元),没想到赶上今年上半年伊利集团牛奶滞销,收购价低。他们签订了一年合同,合同没到期,养殖户要解除合同,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因为公司也和伊利集团公司签定了合同,如果供奶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数量,自己公司就要受到处罚。因此,万青永中止合同,要支付违约金。
养殖户单方中止协议,应不应支付违约金?应支付多少?对此,本报法律顾问、安徽永承律师师务所许福昌律师告诉记者,养殖户单方中止协议,中止就是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但支付多少,应由评估公司评估,对方公司不能想要多少就是多少。此外,如果因为合作方提供的养殖环境差,兽医技术不好,导致养殖户利益受损,合作的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报提醒农村各类种、养殖专业户朋友,对外合作一定要慎重,特别是签定协议,要慎之又慎,最好找个懂法律的人“顾问”一下,仔细审查推敲合同条款,一旦落笔签字,就意味着认可,就要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本报记者 王明存 实习生 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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