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讯 颍上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日前成功调处一起消费投诉,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的消费者得到了商家给予的经济赔偿。
家住颍上县某小区的王女士,不久前在颍城一家个体户经营户购买了一盏直径约45厘米的多头莲花灯,重约8公斤,价格530元。该经营户负责上门安装灯具,并调试后付款。5月3日中午,王女士在家中吃晚饭,突然头顶吊灯坠落,瞬间砸在餐桌上,王女士被砸碎的高脚杯划伤手背,9岁的孩子因躲闪不及被坠下的灯具划伤胳膊。随后,家人迅速将王女士和孩子送到医院进行包扎治疗,先后花去治疗费350元。事后,王女士找到灯具经营户李某说明情况,李某到实地察看了现场。王女士认为灯具坠地系固定螺钉较小,难以承受其重量导致;李某认为是当事人将灯具上的灯泡换节能灯管,增加重量所致,双方各执一词。无奈,王女士向颍上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投诉,并提供了发票等有关材料。
12315中心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等所必须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认真调解。最终,灯具经销商李某赔偿了王女士及孩子的治疗费和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等共计900元。
颍上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索要购物发票或凭证;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伟 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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