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讯 反映情况不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而是采取聚众阻止开发商施工的方法。最近,带头闹事的4被告人被颍上县人民法院以犯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吴某、吴某某、康某、王某及颍上县慎城镇尤岗社区的数十名居民因对土地被征用后的赔偿问题不满意,于2009年10月30日,到颍上县慎城镇城北新区“四季阳光城”工地闹事,阻止该工地工人施工。当晚,4被告人计议买来一口棺材放置在该施工工地上,以阻止该工地施工。次日,他们又伙同尤岗社区的部分群众继续到“四季阳光城”工地闹事,阻止工地施工,直到2009年11月1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由于4被告人的阻止行为,造成“四季阳光城”二期工程损失严重。其实,4被告人的土地补偿款均已领取,他们的房屋拆迁后也已得到了安置(吴某某因单身未安置)。他们闹事的理由是:该施工工地占用的尤岗社区的土地并未完全赔偿,即在承包地以外,该工地占用的水渠、路、桥等地未赔。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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