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讯 春天到了,不少商家尤其是服装、鞋帽类销售商开展“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买几送几”、“馈赠物品”、“全场打折”等打折活动。针对这一现象,颍上县工商局近日积极规范商家促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
该局通过调查发现,商家“亏本甩卖”多集中在服装、鞋帽等商品上,而服装类商品的定价本身就虚高,即便是“跳楼价”、“放血价”,也不会真的亏本。还有部分商家在商品吊牌上做文章,使用“先升后降”或“明降暗升”等方式蒙骗消费者。针对上述情况,该局主动走访大型商场、超市,要求商家在打折商品标注上应做到公开、明示、明晰、适量,不得设置消费陷阱,坑害消费者。商家在销售打折商品时要做到“四清”:所有打折商品必须在商品标签上详细标明打折原因、打折起止时间、打折前的价格和打折幅度。同时明确对打折商品开具发票、“三包”、退货和对出租柜台经营者进行管理的责任,并要求杜绝张贴或悬挂“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全场打折”、“清仓特价”、“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告示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立案查处违规打折促销行为4起,发放“警惕打折陷阱”通知书20份,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00余元。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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