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太和县苗老集镇的村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称,去年6月他的父亲和孩子骑车摔进烧着的秸秆堆,随后村里协议暂时承担所有的医药费,但因孩子烧伤严重,治疗费远不见底,如今村委会不愿再支付费用。对此,苗老集镇党委书记靳锐刚回应称,失火原因是有人扔烟头导致,但是责任人暂未找到,“建议李先生把村委,甚至我们镇政府同时告上法庭,让法庭做最终的裁决。”
祖孙俩摔进秸秆焚烧沟致烧伤
据介绍,去年6月11日中午,阜阳市太和县苗老集镇集西村村民李新华,开着三轮电瓶车载着9岁的孙儿小萌(化名),在途经当地小桥时意外摔进沟中。
不幸的是,当时水沟附近的秸秆正在燃烧,李新华和孙儿摔倒后被烧伤,同时大火还引燃了旁边数十亩的麦茬。事发后,闻讯赶来的村民将李新华和小萌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因伤情较重,祖孙俩随后被转至太和县人民医院救治。
经过短期的治疗,李新华出院回家,随后外出打工挣钱为孙儿治疗。
医院的入院记录显示,小萌全身多处火焰烧伤16%二度以上,吸入性呼吸道损伤。去年10月28日,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认为:小萌面部瘢痕形成,面积累计28.95平方厘米,评为七级伤残;多处皮肤烧伤致瘢痕形成,累计面积大于体表面积4%,评定为十级伤残。小萌损伤的护理期评为98日,营养期评为60日。
有人扔烟头致失火 责任人未找到
去年6月17日,李先生与户口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了一项协议,内容是关于本次事故的处理方式。协议约定:1、因起火原因暂不明,李新华和小萌的医疗费暂由村委全额承担;2、二者出院后,后期费用根据相关部门确认后,由村承担;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根据有关规定由村委支付。
该协议加盖有太和县苗老集镇集西村委会的公章。对于是否签过此份协议,村委会和镇政府表示承认。但是,李先生称事发后不久,村里就表示不再支付医药费了,这是为什么呢?
5月30日,该村党支部书记李付强回应称,李先生家人此前的医药费为4万余元,经过新农合报销后自费2万余元,村委予以全额报销,但是后期李先生并未拿出任何收据和单据,因此村里未再进行报销。
一场去年的火灾,为何经过一年都调查不出结果?记者联系上苗老集镇,该镇就此拿出一份回复函,上面写村委与李先生达成的协议为:小萌住院费由村垫付,待公安查明火因后再行决定;出院后后期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该由村里承担的由村承担;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伤残费因为数额较大,且没有法律支撑,不予支持。
苗老集镇的这份回复函与之前的协议内容有出入,让李先生不能接受。5月30日,该镇党委书记靳锐刚回应称,事发后经过调查,失火原因是有人扔烟头导致,但是责任人暂时未找到;因此事造成的禁烧工作受阻,该村也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对于李先生的事情,靳锐刚称,如此大额的医药费很难简单做出决定,“建议李先生把村委,甚至我们镇政府同时告上法庭,让法庭做最终的裁决。”
晨报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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