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讯 8月4日上午,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圆满调解一起因小区地下水管漏水引起的群体投诉纠纷,这起历经40多天努力的纠纷调解得到圆满结果,涉事四方握手言和。
6月23日,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太和城区某小区14位业主的群体投诉,反映其所在小区物业4月22日上午发现输水管道漏水,总水表显示当月用水指数比3月份总表用水指数多出35916吨,当月水费竟高出以前每月正常水费30多倍。此次漏水产生的水费数额巨大,供水公司催缴未果,故对小区予以停水处理,而业主因分水表正常且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水费,对供水公司强制停水表示强烈不满。迫于停水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压力,负责该小区开发的置业公司与负责该小区物管的物业公司各拿出10000元承担4月份部分水费,剩余75992元水费则无人承担,其后供水公司再次强制停水,引发小区业主群体投诉,请求太和县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接到该起投诉后,立即介入了解情况,并协调供水公司对小区保证正常供水。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召集当事的业主代表和供水公司、置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根据调查事实,面对面调解,背对背座谈,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规定,让他们明白各自的责任。最终当事四方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争议总标的95992元,置业公司自愿承担5万元,物业公司自愿承担1.5万元;供水公司自愿承担3.0992万元。该起群体投诉纠纷在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处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调解协议达成后,业主代表激动地连连抱拳,代表小区住户向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表示感谢,对供水公司、置业公司、物业公司共同努力解决业主实际问题表示肯定。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也激动地说:“刚刚到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时,自己还抱有不相信能解决问题的态度,觉得作用不大,但经过这次调解,看到了消协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工作热情,现在是非常认可,也非常感激。 ” (吴永献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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