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0日公布了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552批次样品,包括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526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
抽检粮食及其制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标称长春市绿园区新星熟食加工厂生产的烤冷面,检出不得在小麦粉制品中使用的防腐剂山梨酸。
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为标称长沙通华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菜籽油,主要问题是因是检出溶剂残留超标;四川省铁山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油,主要问题是检出品质指标酸价超标。
抽检肉及肉制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为标称贵州黔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宏牛牌牛肉和保定市王成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肚,主要问题是检出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超标;太和县磊磊肉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凤翅(酱卤肉制品),主要问题是防腐剂山梨酸超标;浙江江山市金盛火腿厂生产的风干五花肉,主要问题是检出品质指标酸价超标。
抽检水产及水产制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为标称浙江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深海烤鱼片,主要问题是未按标准在水产及水产制品中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深圳市鱼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鱼仔和湖南省南湖洲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鱼(酱香味),主要问题均为检出品质指标酸价超标。
抽检调味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酒类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豆类及其制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蜂产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针对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已部署地方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徐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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