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阻止警察将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带走,多名亲朋好友围住警车,推搡公安人员,最终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3月7日,记者从阜阳获悉,两名参与围堵人员因构成“抢夺被押解人员罪”,最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零六个月。
因涉嫌抢劫罪,家住太和县洪山镇的犯罪嫌疑人薛华廷,被列入网上逃犯。2013年3月4日下午,太和县公安局洪山派出所民警谢伟带领两名协警,赶到洪山镇李洼村准备对薛华廷实施抓捕。抓捕过程相对顺利,然而,就在民警准备将薛华廷押上警车,带回派出所时,薛华廷村里的亲朋好友薛飞、薛效林等人赶到,将警车围住,阻止民警将薛华廷带走。民警告诉薛飞、薛效林等人,薛华廷是网上逃犯,对其实施抓捕是执行正常公务,请不要阻拦。同时,打开警车的警笛。然而,薛飞、薛效林等人并没有听劝,进而对民警、协警推搡和拉扯。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薛华廷乘机逃跑。因薛飞、薛效林等人的推搡和拉扯,两名协警的衣服不仅被撕烂,身体还多处受到伤害。
事件发生后,太和警方高度重视,对薛飞、薛效林、薛权(另案处理)等三名带头人员,以涉嫌“抢夺被押解人员罪”进行立案调查。闻讯后,薛飞慌忙逃走。 2013年3月10日,薛飞在江苏省江阴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3年3月27日,薛效林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3年10月,太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对薛飞、薛效林抢夺被押解人员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薛飞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被告人薛效林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一审判决后,薛飞提出上诉,辩解其只是出于看热闹的目的,不知道警察押解的薛华廷是犯罪嫌疑人;虽推了两名协警,但两名协警的伤情不是其行为所致。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后,维持一审判决。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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