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身着西装的太和原县委书记刘家坤,在法警的押送下走进法庭。紧随其后,刘的情妇赵晓莉,也在法警的押送下走进法庭。
昔日誓言抛耳后
1956年出生的刘家坤, 2006年7月任太和县委书记, 2007年3月兼任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2月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担任太和县委书记之前,刘家坤还曾任阜阳市环保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4年,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刘家坤,在一篇文章《当好国土卫士》中,这样写道:“当好国土卫士,是党和人民赋予我的职责,能否在土地批租过程中顶住诱惑,是对我这个共产党员的考验。对开发商的进攻,我心如明镜,处之泰然。我与妻子、孩子约法三章:不要以我的名义与任何开发商接触;任何人、任何时候来送礼,不准开门,更不准收;不允许双方亲戚安排与我职务有关的事。”显然,如此律己的认识,在刘家坤职务不断上升中迷失殆尽。今年6月7日,刘家坤因涉嫌受贿罪,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合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与刘家坤同时被指控的赵晓莉, 1970年出生,系安徽阜阳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阳市雪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6月7日,赵晓莉因涉嫌受贿罪,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宿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情妇从中全参与
起诉书指控,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褚某等6人合计人民币2466.024万元、价值176.7399万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8942万元的宝马730轿车一辆和安徽贝克联合制药有限公司35万元原始股,为褚某等6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刘家坤的涉嫌受贿共来自6名行贿人,情妇赵晓莉全部参与其中。而最具代表性的受贿,是和那尊观音画像有关。
为开发太和县莲蒲路和复兴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安徽朴人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多次请求刘家坤帮忙,刘家坤虽答应支持,却迟迟没有动静。 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康某为此送给刘家坤一幅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又被刘家坤退回。康某并没有放弃,得知赵晓莉系刘家坤情妇,康某两次到赵晓莉家中,送给其现金500万元、价值176.7399万元的金条12根和之前曾被刘家坤退回的那尊观音画像。赵晓莉将康某送钱物及请托告知刘家坤,刘家坤同意帮忙。
经刘家坤安排,太和县政府于2011年3月至5月三次召开城建联席会议,研究启动莲蒲路和复兴北路旧城改造项目,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7月将该项目纳入太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安徽朴人商贸有限公司成项目筹建单位。 2011年8月,为感谢刘家坤、赵晓莉的帮忙和继续获得支持,康某再次到赵晓莉家中送给其现金200万元。2011年10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太和县进行巡视,刘家坤因担心事情暴露,要求赵晓莉将钱物退还,后赵晓莉将康某所送的全部钱物予以退还。
庭审现场终悔悟
“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认罪服法。”庭审中,刘家坤开口的第一句话便说道。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刘家坤与赵晓莉均没有提出异议。庭审中,公诉人还出示了两人所收受的宝马车、观音画像、金条等物品的照片。
在法庭辩论中,赵晓莉的辩护律师提出,鉴于两人还有年幼的私生子,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刘家坤说:“我把权为民所用,变为了权为钱所用,向党和人民真诚悔过。所有的受贿行为都是我精心策划,故意让赵晓莉冲在前面,成为了我的工具,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而赵晓莉则认为主要责任在于自己,请求法庭对刘家坤从轻处罚。经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庭审结束,案件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袁中锋江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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