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讯 近日,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制作、销售一条龙的特大假发票案,缴获大量各类发票和制作发票所用的印刷机、晒版机及其他制假工具,现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6月下旬,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取一条信息,在太和县城关镇辖区有人印刷并出售大量假发票。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确定了摸清人员和窝点、适时端点的侦查思路。经过细致的梳理排查,侦查员发现家住太和县城关镇的宫春青行动异常,有印制假发票重大嫌疑。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 2009年宫春青曾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假发票,被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宫春青出狱后不思悔改,仍在进行发票犯罪活动,经侦支队将其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一是查清宫春青的家庭住址、成员结构,通过调查发现其同妻子儿女四口人居住在太和县城关镇舒乐路,夫妻二人均无正当职业和收入,儿女均在上学,家庭经济来源不明;二是了解其交通和通讯工具,发现宫春青经常使用一辆桑塔纳轿车;经过进一步工作发现,宫春青时常自驾车辆到太和县一物流公司领取东西,从包装看形似印制发票的专用纸张,侦查人员立即在该物流公司进行监视,实施阵地控制。通过长时间、不间断对其人车监控,侦查人员又发现宫春青有时还到一电脑打印社,通过分析,侦查人员判断嫌疑人可能是前去让他人制作假发票模板,侦查人员即对该电脑打印社进行监视调查,确定了其到该电脑打字部取走的正是印制假发票的模板。4月10日,侦查人员获取情报信息:宫春青刚从上述物流公司取走一批纸张。经侦支队立即组织警力跟踪守候,发现宫春青自驾轿车从物流公司将货运送到太和县城关镇一平房居民区的巷路口,天黑后又通过电动三轮车转运往一巷口深处中。至此,侦查人员初步确认了制造假发票窝点的大致位置。
7月下旬,侦查人员连续几日对太和县城关镇该居民区进行排查,由于窝点隐藏在一狭窄深巷内、上百户居民的房屋建筑没有规律、错乱复杂,无法确定具体位置。于是及时拓展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看”、“听”、“闻”工作方法开展侦查工作。一是“看”居民用电线路,二是“听”机器声音,三是“闻”油墨气味。通过分析认为,大型印刷机器需要使用三相工业电,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开展工作。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和电力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对该区域内三相工业用电使用情况进行秘密排查,发现整个居民区内使用三相电用户有五家,在排除拥有加工生产机器的四家小作坊住户后, 4月15日深夜,侦查人员悄悄来到第五家门前,当靠近大门缝隙时,一股股油墨香味直入鼻孔,侦查人员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立即向支队领导报告:终于确定了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具体位置!至此,集中收网抓捕的时机已经成熟。
8月6日,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太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连同辖区派出所组织三十名民警,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并分成三组开展统一抓捕行动。从前期侦查掌握的情况得知印制假发票的“老板”、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宫春青很少到窝点现场去,只是偶尔送纸张、印刷工具和取成品发票时才去,平时都是电话遥控指挥,因此首先抓捕到宫春青对破获此案至关重要。专案组决定,安排一组侦查员由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周维军带队首先秘密抓捕宫春青;一组由太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池涛带队在嫌疑人宫春青住处旁边待命;一组由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郑标带队在辖区派出所集结,随时准备直扑窝点。 15时,第一组侦查员首先在太和县城区一商场门口成功抓捕到主要犯罪嫌疑人宫春青,另两组侦查人员同时直扑窝点和犯罪嫌疑人住处,将正在印刷假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宫磊、张德勇抓获。当场查获已印制的江西南昌、上饶,甘肃兰州等地的假发票共计52万份,并查获印刷机2台、晒版机1台及其他制假工具。
在整个侦破过程中,省厅、市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极大地鼓舞了参战民警的士气,使得案件始终按照正确的方向顺利进展,直至案件圆满告破。 (马立明 江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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