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中锋聂学剑)9月3日至8日,由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标、张波等2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及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逃税罪、妨害作证罪、窝藏罪一案,一审在颍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期间,以胡标、张波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在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口孜东矿区域树立了凶狠霸道的恶名,确立了强势地位。该组织对口孜东矿的建材市场、煤炭运输市场、氧气、乙炔供应市场、废铁回收市场以及安置房开发建设等领域均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侵害群众的权益,造成群众心里恐慌,安全感下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同时,胡标家族还长期控制基层组织政权,严重威胁基层组织建设。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各起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法律适用及法制宣传教育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据法律事实、证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在最后陈述阶段,以胡标、张波为首的部分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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