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记者 楚楠楠)有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后铤而走险,自以为会躲过交警的检查,没想到却被一伙碰瓷“高手”盯上。他们专门敲诈酒驾司机,以此获利。
近日,颍东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
去年6月,颍东区的马先生在一家龙虾店和朋友小聚。席间,在朋友的劝说下,马先生喝了两瓶啤酒。晚上11点钟,他独自一人驾车回家。在一处红绿灯路口,一辆黑色车辆超车后突然停车,马先生反应不及,发生了追尾。担心自己酒驾被处罚,他便一踩油门想离开现场。那辆黑色轿车却紧追不放,逼停马先生的车。
下车后,对方二话不说,开口索要5000元赔偿。马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明明一点小剐蹭,最多也就几百元的损失。可对方车内3人不依不饶,扬言少一分钱就报警。一怒之下,马先生报了警。
随后,警方将涉案的王某、刘某等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马先生被另案处理。原来,这是一个专门向酒驾者碰瓷的团伙,共6人,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市区饭店、大排档聚集地,专门瞄准酒后驾车的司机,伺机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酒驾司机的害怕心理,提出“私了”敲诈勒索。1个多月里,6人共计作案4起,其中一起未遂,共敲诈数额31600元。
近日,该案在颍东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王某、刘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被害人的财物,其中王某、刘某参与敲诈勒索数额31600元,李某参与敲诈勒索数额23600元,杨某、韩某参与敲诈勒索数额26000元(其中8000元系未遂),蒋某参与敲诈勒索数额13600元,均属数额较大,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故判处六人从一年零二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罚金。
说法
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此类针对“酒驾司机”的碰瓷,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手法,已在不少地方出现。
他提醒,要想从源头上防止被“碰瓷”,司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酒后不开车。除此之外,还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遇到碰瓷者一定要通过警方处理,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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