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记者 储继明)昨日,第二期阜阳市房屋征收系统业务培训班举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曾明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征收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条例》有这样的规定,但具体怎么执行还缺少实施办法,所以阜阳市目前尚无这样的强制执行案例,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也只能一轮又一轮上门做思想工作。这也造成了部分项目尤其是政府公益性项目难以落地实施,耽误工期。
本次培训班专门请来房屋征收知名专家、法学博士王达,讲解公平补偿与依法行政强制执行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法院系统,共同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司法强制执行办法,打通房屋征收‘最后一公里’。”上述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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