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燕)日前,阜阳市出台《阜阳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全市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
据了解,推进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全市服务业发展升级提档,对于建设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打造“立足阜阳,服务皖北,辐射周边”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阜阳市服务业集聚区主要形态包括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生服务等。
《办法(试行)》明确了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各类集聚区应具备的条件,其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全市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完善的园区发展规划,园区边界清晰,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合理,业态特色鲜明,产业集中度高;有多家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良好等。
对于认定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阜阳市将按照《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规定给予政策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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