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文/方彬近日,一段“漂移哥”的视频在阜城市民的朋友圈广为流传,并引起社会热议。
根据警方通报:6月13日23时50分许,在阜阳市人民路与颍州路交叉口,王某(1987年出生,颍泉区居民)驾驶皖K00M51 “英菲尼迪”轿车在该路口连续实施多个危险驾驶行为后沿人民西路向西行驶。张某某(女,1995年出生,颍州区居民)驾驶
皖KMY945 “保时捷”轿车用手机拍摄整个违法过程。14日晚,张某某将该视频上传网络,社会反响强烈。6月15日,涉案嫌疑人王某因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对视频拍摄者张某某存在的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6月19日,该案件又有了新进展。当天,阜阳交警二大队依法传唤皖K00M51 “英菲尼迪”轿车实际所有人闫某某(1991年出生,颍东区居民)。经查,闫某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多次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闫某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这里,我们首先为阜阳交警的雷霆出击和严格执法点赞。严格执法是对立法成果的最大尊重和最有效的普法,唯有此,才能让守法者畅行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
其次,我们为这些违法者的无知乃至愚蠢的行为感到气愤和可惜。也许,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个“耍酷”行为,有可能当时还在为自己的高超驾驶技术沾沾自喜。殊不知,却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乃至身陷囹圄。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类似事件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发生过。2015年9月,司机孙某驾驶汽车在山东建筑大学操场“练习”漂移,不料车辆失控冲向看台,撞向一名女生。由于躲闪不及,女生腿部被轿车挤压,受伤严重。济南中院二审裁定,该男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1月3日,兰州市公安局对外通报,1月1日凌晨,两男子驾驶轿车在中央广场附近环岛玩“漂移”。2日,城关分局依法对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林某、任某予以刑事拘留。
对于这些违法者,笔者认为,在信息发达和各种常识普及的今天,如果说用看不懂、没听说、不知道来搪塞,那就是真正的无知,而明知危险和危害却要装糊涂、装过劲,心存侥幸去以身试法,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这些案例也警醒我们每个人,切莫用无知挑战法律底线,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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