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玉洁 通讯员 郑红艳 王宏伟)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阜阳市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今年初,阜阳市制定了《阜阳市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服务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实施以来,已对2起医务人员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新农合协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为医疗机构新农合协议和医务人员从事新农合服务、签订服务协议的依据之一。协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服务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以年度为单位,12个月为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清除,重新开始积分。市、县(市)区经办机构每季度将协议医疗机构不良服务行为和积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就医。
据了解,协议医疗机构不良服务行为积分月累计达到5分、季度累计达到10分、年度累计达到20分的,经办机构向协议医疗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积分月累计达到20分、季度累计达到30分、年度累计达到50分的,经办机构将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资格3个月,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积分月累计达到40分、季度累计达到50分、年度累计达到80分的,取消新农合医疗机构协议,下一年度不得签订新农合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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