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牛真子)记者从颍东区获悉,该区地税系统将推出“首违不罚”举措,查询期限设定为2年,通过实行人性化执法来构建税收管理的容错机制。
据悉,“首违不罚”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地税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此次推出的“首违不罚”具体包括,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的等11种情形。
“首违不罚”制度对违反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纳税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维护纳税人权益,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书面决定书,指出行为的违法性,既教育纳税人,又普及税法知识,做到管理与服务、管理与监督并重,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一项具体实践,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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