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临泉一饭店老板因为承接一场喜宴,导致46人食物中毒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此事的根本原因是,他将采购的生熟食未分开处理。
2017年8月,程某某以每桌360元的价格承接李某家喜宴,为李某提供举办喜宴所需全部食物、餐饮用具、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阜阳中院二审认为,程某某在为他人承办喜宴时,对所采购的食材运输、保管不善,生、熟未分离加工,造成46人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余红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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