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图1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LQ〔2014〕-12号宗地资格要求:1.报名条件:国内法人企业(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临泉县姜寨镇政府资格预意证明)。2.竞买人报名时,须承诺负责处理好该项目所有遗留问题并会同姜寨镇政府做好善后工作。
LQ〔2016〕-151号宗地资格要求: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2.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宋集 政府审核确认函。3.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可申请续期,续期的租金标准按当时土地评估价格另行确定。如期满后出租人因规划调整或有其他公益项目安排,不再出租或承租人不申请续期,应自行无偿拆除地面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14〕-12号、LQ〔2016〕-151号宗地国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须知》。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日8时至2017年11月29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租赁)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租赁)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挂牌时间:2017年11月22日8时至2017年12月1日16时止。2017年12月1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租赁)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耿伟电话:0558-6536701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
0558-5398230监督电话:0558-5398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账号:340017112080590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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