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临泉县发布消息称,经过前期多次调研和讨论修改,临泉县正式出台《临泉城区商品住宅类房地产用地出让“限房价、控地价”实施意见》。该意见对房价、地价、土地拍卖等方面做了规定。
意见提出,县国土、规划等部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要满足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需求。合理确定土地投放量,提高上市土地的居住用地占比。要求房地产商在参与商品住宅类房地产用地报名时,须出具销售价格《承诺书》,承诺开发项目房屋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出让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
意见对价格做出明确规定:原则上,全县毛坯房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5200元以内,精装房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6000元以内。宗地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由国土部门根据区位条件提出建议由土委会研究后确定。
意见还设置了房地产商土地竞买的限制。规定竞买人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再报名参与居住用地竞买时,原开发项目的销售量原则上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土地竞买。为防止竞买人非合理竞价,临泉县土委会对出让宗地制定出让底价的同时,拟定单宗土地出让亩均最高限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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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任秉文/文 郭海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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