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洽的邻里关系,彰显朴实的民风。可是,临泉县白庙镇姚集村鲁庄自然村的几户同根同族的苏姓群众,却因为二分可耕地的承包权问题,相互争执了15年。近期,白庙镇和姚集村人民调解员通过耐心的调解,化解了矛盾纠纷。
事情还得从30年前说起。姚集村鲁庄自然村的苏连法,1986年从外地退休后回到村里居住,因为没有耕地,1994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之时,他找到当时的村干部,希望能分到二分地用于种菜。村干部就从苏文彬等6户群众的每户地头分出一些,最后分出二分地给苏连法。当时,苏连法承诺,等他和老伴儿过世后,耕地就返还给村里。
苏连法没有孩子,老两口身体都不好。作为苏连法的侄子,苏保泉夫妇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叔叔、婶婶的义务,直至2001年,苏连法老两口相继离世。叔叔婶婶没有给苏保泉留下任何家产,仅有二分可耕地,苏保泉觉得这块地由自己来耕种是天经地义的事。
2001年,苏文彬等6户群众提出让苏保泉返还当初分出的这二分可耕地。就在提出后不久,由于苏保泉家庭变故,6户群众暂缓了此事。2015年夏收时,苏文彬等人向苏保泉重新提出返还耕地的事,遭到苏保泉的拒绝,几家人由此发生争执。事情一直拖到2016年夏种,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愈演愈烈,请求镇政府解决。白庙镇和姚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组织由人大代表、镇村干部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会调查调解。
弄清矛盾缘由是调解成功的关键。人民调解员通过走访村里一些知情的老人后,得知1994年土地承包调整的时候,苏连法由于是非农业户口,不能承包耕地,但是,村里考虑到他的特殊困难,同意给他二分地,等到苏连法夫妻离世后,耕地归村里集体所有。
了解到情况后,人民调解员来到苏保泉和苏文彬等群众家中,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等法律知识,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缓解双方的情绪。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让苏保泉认识到,作为侄子,尽管为叔叔婶婶养老送终,但是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同时,也让苏文彬等群众了解到,二分耕地尽管是原来自己承包过的耕地,收回后,土地的所有权仍为集体所有。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均同意原苏连法耕种的二分耕地收回村集体管理,公开租赁给村里群众耕种。调解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
新闻推荐
本报通讯员 刘子奎 文/摄
临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