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临泉县纪委移交公安机关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父子村书记利用其职务便利及家族势力,以干预其辖区的工程建设、替人解决邻里纠纷及办理户口等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涉嫌犯罪。
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查明,临泉某镇供销社欲使用沿街门面房和院内全部土地进行商业街开发,但镇供销社所在村的村书记张某某的兄弟多次干涉阻挠,导致不能开工建设。2011年7月,临泉县某镇供销社与阜阳市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建协议,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工程负责人杨某找到村书记张某某,由其出面与其父亲张某协商,其父原是该村村书记,后父子俩向杨某索要60万元现金。张某某的其他弟兄得知后也纷纷索要,杨某又拿出40多万“孝敬”张家弟兄,工程才得以开工建设。
另查明,张某任职期间,还以帮助他人协调关系、调解纠纷、办理户口、学校改建等名义,收受他人贿赂10多万元。目前,张某父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张某及其二儿子张某某法制观念淡薄,把村民对村一级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形象。其大儿子在劝说父亲无效的情况下,几经犹豫,愤而举报父亲及其兄弟犯罪,从而导致案发。
(蒋静伟记者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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