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风 程洋 记者 方荣刚) 5月26日上午,六安市金安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涉案犯罪工具及赃款18300元被没收。办案法官介绍,刘某从内地采集孕妇血样寄往香港鉴别胎儿性别非法牟利,这也是安徽省审理的首起“寄血验子”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系临泉县人,2015年5月至10月期间,刘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于江苏省常熟市青莲塘西浜南村租住的房屋内先后为4名孕妇非法抽取手臂静脉血,冷藏处理后,邮寄至深圳人“悉悉”(另案处理)处,由“悉悉”转至香港鉴定胎儿性别,刘某每次收取5000至6000元不等的费用;与此同时,刘某还利用B超机先后为15名六安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根据胎儿性别,收取500至700元不等的鉴定费用。 2015年11月9日,刘某在散发名片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为获取非法利益,采血邮寄至香港以及利用B超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本报通讯员 李强
临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临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