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高一)为夯实基层土地管理责任,规范土地管理工作,近日,临泉县正式启动施行违法用地防控责任押金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人、国土所长每人缴纳1万元责任金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包村干部、村(居、社区)书记、主任每人0.5万元,由各乡镇(街道)收取,存入财政所结算账户。辖区内出现3例(含3例)以下农民违法建房的,每例扣除上述责任人责任金各1000元,出现4例及以上农民违法建房或一例农民建房以外违法用地的,责任金全部扣除。
对全年辖区内未出现一例违法用地的村(居、社区),奖励包村干部、村(居、社区)书记、主任责任金同等额度的资金;对全年辖区内未出现一例违法用地的乡镇(街道),奖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所长责任金同等额度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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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立成 通讯员 张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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