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5日,记者获悉,阜阳市临泉县原县长郁杉涉嫌受贿685万元,经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已被提起公诉。
1965年出生的郁杉,曾在2004年至2010年任太和县委副书记;2010年1月,郁杉调往临泉任县委副书记,并提名为县长候选人;同年2月,当选为临泉县县长。 2014年4月,涉嫌受贿罪的郁杉,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批准逮捕。经统计,郁杉的涉嫌受贿行为共有35起,其中绝大多数是与工程建设和土地拆迁有关。如:2011年至2012年间,郁杉接受李某的请托,为李某在临泉县教育西路、迎宾大道一标段、交通南路等工程招标、工程款催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4次共计收受李某的贿赂款200万元;2012年9月,郁杉利用县长兼任县规划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朱某开发的御水华府小区提高容积率提供帮助,收受朱某给予的现金50万元;2012年初,郁杉接受阜阳市汽运集团同运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的请托,在“临泉交通物流园区”项目工程拆迁方面为杨某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杨某给予的现金20万元。除在工程建设与土地拆迁领域外,郁杉还在学生营养餐项目招标、企业车辆超载不被查处、酒店手续不全提前营业、贷款利息补贴等方面,收受相关企业或个人给予的贿赂。
从任职岗位来看,在郁杉的35起涉嫌受贿行为中,有8起是其任“太和县委副书记”的岗位上收受。而这8起涉嫌受贿行为,也主要与土地拆迁有关。如:安徽晶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先后3次共计送给郁杉30万元,请其在相关地块拆迁方面提供帮助;安徽巨邦香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为在征地选址以及降低地价等方面请求郁杉提供帮助,送给郁杉10万元;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尹某,先后2次送给郁杉7万元,请其帮助该公司未经“招拍挂”手续取得的土地办理土地证。
据悉,在接受纪律检查部门以及案件审查起诉期间,郁杉的亲友代为退缴赃款及孽息701万多元。
(记者袁中锋实习生方兆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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