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胡明兵
“2013年年底,我给儿子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之后,我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补助,可计生办的同志始终不给办。 ”阜南县方集镇马街村一农民张某再次向本报记者反映。
2014年11月初,本报记者就曾接到张某的反映,她说,她本人户口在方集镇,老公户口在临泉县某镇,她儿子谢某1999年2月5日出生,由于平时比较忙,一直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3年12月1日,她去给儿子办证之后,要求领取独生子女每月30元的补助,但计生办工作人员就是不给她办,说 “钱少,办起来也很麻烦。 ”她也不好意思强争,为此事,她家人不知道跑了多少趟计生办。
记者了解到,张某所说的独生子女补助是指独生子女保健费,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记者随后将情况通报给阜南县方集镇计生办王主任,王主任表示不知情,要了解了解情况。但这一了解,两个月时间已经过去,张某还是没领到保健费。
2015年1月,她再次向记者反映。记者再次联系王主任,他告诉记者,独生子女保健费,可以在父亲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在母亲户籍所在地领取。现在,张某的孩子如果要在阜南领取保健费,那需要从临泉县计生部门开两个证明,一是证明孩子在临泉没有领取过保健费,二是证明张某夫妇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未再生育。
记者将王主任的答复反馈给张某时她说,“就这么大点事,早告诉我们,我们早就去办好了,为什么非要拖这么长时间呢?计生办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太低,态度也不好。 ”张某表示,将尽快去开证明,争取早点拿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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