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8日,记者从阜阳获悉,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余跃受贿一案,经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余跃有期徒刑十年;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970年出生的余跃,可谓临泉政坛的一位青年才俊,在32岁的时候,便任临泉县物价局局长。余跃最早的一笔受贿要追溯到2003年,也就是其就任物价局局长的第二年,收受物价局办公大楼工程承包人费某给予的现金10万元。第一笔受贿就是10万元,虽然心里十分忐忑,但并没有东窗事发。 2006年,余跃就任临泉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在“劳动力市场大楼”建设过程中,承包人王某在余跃的帮助下成功中标,后余跃又在工程款拨付中为王某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王某两次到余跃的办公室,给其送去现金40万元。从受贿的次数来看,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岗位上,余跃的受贿次数并不多,除了收受工程承包人王某的40万元外,其还收受了一家大药房老板所送的现金1.98万元。
2010年8月,余跃就任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整天与工程老板们接触,余跃开始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在共计18笔的受贿行为中, 8成以上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岗位上,而这些受贿行为也几乎均与工程建设有关。
经统计,在2002年8月至2013年4月,余跃在担任临泉县物价局局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101.95万元及价值4.9万元的购物卡。在接受调查期间,余跃检举揭发了时任临泉县县长郁彬涉嫌经济犯罪问题。今年4月,郁彬被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郁彬因涉嫌受贿685万元,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跃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出部分非法所得、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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