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尚)办案过程中,不仅一人办案,而且还在办公室殴打当事人。昨天,记者从临泉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巡防大队民警刘某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批捕。
今年7月19日,临泉县王启林的妻子邹燕来到临泉县公安局投诉巡防大队民警刘某,称刘某在办案中殴打其丈夫王启林。接到控告后,临泉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纪委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局原巡防大队民警刘某在办理王启林吸毒案件过程中,存在一人办案,且有殴打当事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办案程序规定。 7月25日,临泉县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启林暂缓执行拘留,待查清事实后作进一步处理。
在对刘某违纪问题调查结束之后,8月12日,临泉县局再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刘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巡防大队,同时撤销临泉县公安局于今年7月18日对
王启林作出的临公
(禁)行罚决字[2013]
898号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10月15日,临泉
县人民检察院以滥用
职权罪将刘某刑事拘
留。10月28日,刘某被
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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