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讯“5年前花2万元买的一款分红型保险,没想到到期分红加利息总共才2000元,如果按照当时我自己的意愿存款定期5年,光银行税后利息就能拿回5000元。 ”消费者冯某对此气愤难平。临泉县消费者协会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存款变保险致使消费者利益遭受损失的纠纷,为消费者讨回赔偿款4000元。7月29日,消费者冯某和高某冒着酷暑专程从农村老家赶到临泉县消费者协会,送来一面上书“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的锦旗,感谢临泉县消费者协会为他们主持了公道。
2008年7月,消费者冯某和她的一位亲戚高某,来到临泉县韦寨镇某储蓄所,想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但该储蓄所工作人员告知:该储蓄所当天没有定期存款单据了,定期存款业务办不了,不如把钱用来购买某保险公司的期限为五年的分红型保险,并口头承诺该分红型保险的分红要比定期存款的利息多。对于保单和存单的概念本来就不甚明了的冯某和高某,在该储蓄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分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2万元和2.3万元的五年期分红型保险。今年7月,五年期限已到,冯某到该储蓄所去取钱时,发现自己的2万元存款现有的利息和分红只有2000多元,而银行五年定期存款的利息则有5000元,自己的存款用来购买了所谓的分红型保险,不但没有得到高额分红,反而损失了2000多元。冯某询问当年同时购买保险的高某,高某的情况也大致和冯某一样,气愤之余,两人一起到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帮助讨个说法。
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后,立即约见该储蓄所的主管领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该储蓄所分别给予消费者冯某和高某各2000元的赔偿。 (朱宇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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