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法建筑,是人民心愿发展需要”、“只有拆除违法建筑,才能建设美好家园”、“遵法守法匹夫有责,举报违章有人会管”……这些文字都出自临泉县政务新区的大型宣传横幅。
然而,就是在这些标语附近不足百米的地方,就有一处违章建筑“光明正大”地存在了三个月之久,至今仍未能拆除。有人因此质疑,为什么举报违章没人来管呢?
2012年12月21日下午,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位于临泉县政府斜对面的该处违章建筑现场。这是一处正在装潢施工的酒店,举报人告诉记者,违章建筑就是位于酒店主体西侧的三层裙楼。记者注意到,裙楼的主体结构已经完成,施工的脚手架尚未拆除。
举报人告诉记者,他就住在酒店后面的小区,这栋违法建设的裙楼挡住了小区出入的道路。 “违规建造的三层楼房,不仅对酒店主体结构造成隐患,而且占据了小区北部消防通道,给小区居民带来很多不便。 ”
同时,举报人透露,他曾多次向临泉县有关部门举报此事,但是至今裙楼主体依然在建。 “就在县政府对面,却任由它存在,实在让人想不通。 ”举报人称,同样在县政府附近的另一处违章建筑早已被依法拆除。
违章建筑无证建设,影响了附近群众的生活,却屹立在县政府门前三个月之久,这是为何?
记者先后来到该县国土、建设、规划和市容部门,多部门均以领导不在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该县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裙楼“确实没有经过规划审批”,但不愿多谈。
记者最后辗转从该县城管局得到一份情况说明。在说明中,该局表示,早在2012年9月19日就已经发现了该违法建筑正在施工,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该局还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 《限期拆除通知》,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但未能成功阻止。
此后,该局多次责令停止建设,并准备拆除该楼,但屡遭施工方阻挠。该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由于该楼的主体单位之前曾多次更改,且存有纠纷,因此主体单位一直没有明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拆除工作。 ”
《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显然,未取得规划许可就施工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当地大张旗鼓宣传打击违章建筑的背景下,此类违章建筑存在县政府眼皮底下三月之久,实属不该。正如当地一处横幅所言,“违章建筑违的是法律,乱的是民意人心”。希望当地政府能做到横幅中宣传的 “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陆杨 文/图
图为拆不掉的违章建筑。
新闻推荐
临泉一患者钱被骗走病未治愈
临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泉县这个家。